9月16日,有網友在長春軌道交通6號線光谷大街站拍攝視頻并發布,引發部分網友關注。視頻畫面顯示多名乘坐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乘客,在地鐵站內通行。長春軌道交通集團對此高度重視,經核實就視頻內容做以下說明:
1、視頻中乘助力車出行的乘客,均為6號線光谷大街站附近某康復中心組織參與康復活動的殘疾人。
2、在進站安檢過程中,長春軌道交通嚴格依照交通運輸部《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第36條規定開展工作。——該條款第4點明確規定“乘客不得騎行平衡車、電動車(殘疾人助力車除外)、自行車,也不得使用滑板、溜冰鞋”,明確殘疾人可使用助力車乘坐軌道交通。
3、所有乘助力車乘坐軌道交通的殘疾人,已按規定向車站工作人員出示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二代原件),經工作人員核實證件無誤后,換取福利票乘車。
今后,長春軌道交通將進一步對殘疾人助力車進站加強安檢管理和服務優化,持續為包括殘疾人在內的所有乘客營造安全、便捷、友好的乘車環境,也歡迎廣大市民和網友監督,共同維護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
初審:陳思秀
復審:于瑩潔
終審:郎勁峰

